做好改革“加减乘法” 罗湖区创新行*执法方式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罗湖区转变执法思路,将*府在执法上的无限责任转变为执法对象在守法上的主体责任,创新执法方式,做好行*执法体制改革的“加减乘法”。
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扰民。对此,罗湖区多做“减法”,对执法部门进行内部整合,归并、整合同一部门下的执法职能,在部门内部建立统一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各类行*执法权。同时,执法机构根据执法对象的守法记录进行分级分类,在分级分类基础上,根据执法目标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执法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既增强了执法力量,又减少了多头重复执法。
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和高效执法方面,罗湖区多做“加法”,结合制定权责清单,明细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开展严格执法专项行动。此外,健全城管、公安协同执法和“两法”衔接机制,推进城管、公安领导交叉任职,并积极推动区法院设立“城管法庭”,专门负责综合执法诉讼和强制执行。
在减少多头重复执法,加强高效执法的基础上,罗湖区多做“乘法”,继续推行“罗湖市容随手拍”、群众有奖举报等有效做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规约、诚信经营承诺、违法经营“黑名单”等自律机制。依托“织工程”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减少数据报送、文书传递,建立全程留痕的执法责任链条。(深圳特区报 唐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