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举报办错案续:质疑两院事前有沟通
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自我举报办错案”一事有了新进展。昨天上午,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社会关注的高尚挪用资金再审案,认定高尚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量刑,同时改判对高尚挪用资金未归还的628700元予以追缴。昨日,高尚表示不服再审判决,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旁听宣判的孟宪君表示将抗争到底。 判决:构成挪用资金罪 2005年,淮北市市容局职工高尚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拘。当时负责此案公诉工作的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孟宪君认为高尚涉及的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应判无罪,一审法院也认同这个看法。但在二审时,高尚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后高尚申诉7年并被驳回数次。 去年11月,孟宪君向最高检举报自己八年前在市领导干预下“办错案”,引发舆论关注。安徽省检察院回应称,没发现领导干预办案。今年11月20日,安徽高院开庭再审高尚案。孟宪君参加了旁听。 安徽高院经审理认为,高尚作为市容局职工,利用工作便利,未经签批同意,将市容局职工集资款360万元从单位集资专用账户转出后,将其中的628700元挪出归其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处罚。鉴于高尚能如实供述本案相关事实,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原判对被告人高尚犯罪所得予以追缴的710784元数额不当,应予改判。据此,依法判决维持原二审对高尚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定罪量刑,改判对其挪用资金未归还的628700元予以追缴。 高尚:将向最高检抗诉 向中纪委举报 对于判决结果,高尚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孟宪君的推进,案件不会再审,但再审判决结果让他感到“无力”,“我认为并没有做到依法依据判决,还是领导意志的体现。”对于改判对628700元予以追缴,高尚对这一数额表示质疑。 高尚称,他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去中纪委举报滥用职权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一批”,但他表示目前不便透露将举报的人都是谁。 孟宪君:不惧压力 将抗争到底 11月20日,孟宪君曾旁听高尚挪用资金再审案的庭审,当时他对判决结果感到乐观。昨天,孟宪君也旁听了宣判,但他表示判决结果让他“不敢相信”。 孟宪君还质疑,按规定,在安徽省高院对此案的再审中,安徽省检察院只能起监督作用,但其却事实上担任了公诉人的角色进行指控,他怀疑二者在事前有沟通,意在维护二审判决结果。 孟宪君表示,自他举报以来,他受到很大压力,虽然他已退休,但他此前二十多年中查办案件的卷宗被复查,银行账户也被人调查,“如果畏惧我就不会参与这事,我相信法律会发挥根本性的作用,我也会抗争到底,我会尽我所能。” 华商报刘苗(原标题:举报自己办错案检察官:不会畏惧 要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