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轨迹
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经过流行病调查询问,现将4月11日0时-24时我市新增2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病例一:张某,男,67岁,退休常住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系4月10日已发布确诊病例陈某密切接触者3月27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3月28日8时许,乘路公交车由文*街站到道外头道街附近下车购物,后乘路公交车回家。
3月29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3月30日8时许,因肺癌复诊,由妻子陪同乘28路公交车由省中医医院站下车,步行至哈医大三院。9时许,乘28医院站到省中医药大学站下车后步行回家。15时许,乘28路公交车由省中医医院站下车,步行至哈医大三院检查,17时许乘28医院站到省中医药大学站下车后步行回家。
3月31日8时许,由妻子陪同乘28路公交车由省中医医院站下车,步行至哈医大三院取检查结果。10时14分乘81路公交车、10时49分乘路公交车出行,详情待查。
4月1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4月2日,7时25分乘28路公交车、8时41分乘路公交车、8时55分乘路公交车出行,详情待查。
4月3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4月4日,8时14分乘28路公交车出行,详情待查。
4月5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4月6日,因咳嗽、咳痰伴胸痛四个月,由妻子陪同乘10医院站到哈医大一院站下车,步行至哈医大一院就诊并住院。
4月7-9日,在哈医大一院住院。
4月10日,转至隔离病房治疗。经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检测咽拭标本,结果阳性。
4月11日,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二:于某,男,69岁,退休常住址:哈尔滨市海富金棕榈小区系4月10日已发布确诊病例陈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28-29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3月30日10时许,由妻子陪同乘私家车到黑医院就诊,因支气管哮喘住院(病房为双人间,当时只收治其一人)。
3月31日,在黑医院住院。
4月1日16时许,患者出院并自行乘私家车回家。
4月2-3日,居家(其间曾佩戴口罩在小区内散步)。
4月4日9时许,由妻子陪同乘私家车到哈医大一院就诊,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急性加重住院。
4月5-9日,在哈医大一院住院。
4月10日17时许,转至哈医大一院呼吸内科一病区单间病房隔离。
4月10日,经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检测咽拭标本,结果为阳性。
4月11日,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由医院隔离治疗。
哈尔滨市新增病例新冠肺炎病*感染溯源
4月9日以来,哈尔滨市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例。就此例新冠肺炎病*感染溯源情况进行通报。确诊病例郭某明,男,54岁,常住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4月7日,郭某明在其女朋友王某苓(病例二)的陪同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查郭某明体温37.5℃并伴有咳嗽等症状,肺CT显示纵隔内可见多个淋巴结影,双肺可见多发片状磨玻璃密度影及网格影,边界模糊,双侧胸膜肥厚,被收至该院隔离病房。4月8日,省、市疾控中心分别对郭某明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阳性,血清抗体检测IgM、IgG结果均呈阴性,省疾控中心进行万孚总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医院隔离治疗。4月9日,专家组会诊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与确诊病例郭某明有密切接触的女朋友王某苓,王某苓的女儿曹某,曹某的男朋友李某,均于4月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月10日,又新增1例确诊病例陈某,为郭某明的密切接触者。五人发病前两周均无武汉、湖北、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及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由于确诊者郭某明、无症状感染者王某苓不配合流调工作,给追溯传染源、查清密切接触者带来极大困难,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并开展立案调查。现经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与公安侦查机关联手调查,王某苓的女儿曹某可能接触境外入哈人员所污染的环境致病,进而导致家庭成员集聚感染。曹某与韩某为楼上楼下邻居,韩某于3月19日从美国抵哈,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双方共同居住生活在此。韩某3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抗体检测IgM、IgG均为阴性,4月3日核酸检测为阴性,遂解除居家隔离。郭某明发病确诊后,进行溯源分析时发现,曹某与韩某存在感染可能,所以,又于4月10日和11日,再次对韩某进行了两次抗体检测,其中,IgM均为阴性,IgG均为阳性,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经现场模拟调查分析,韩某与曹某共同生活在一个可能污染的环境,具备传染条件。截至4月11日下午3时,已排查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并将持续强化医学检测措施,确保被隔离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对涉及到的住宅小区单元、有关活动场所也采取了封闭管控、终末消*等措施。哈尔滨市实施疫情管控六项举措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疫情变化,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提升我市防疫工作水平,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以下六项措施:一、持续强化输入管理1、严把前端关口,与边检、海关、航空、铁路等部门建立情报互通机制,精准掌握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到哈人员信息。在机场、铁路集中力量设立前端卡口,对国际航班入境人员就地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对国内航班和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落地人员,按照测温、扫码、登记和尖兵核查身份、轨迹信息等流程,切实做好各项核查工作,有效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措施,确保所有入哈重点人员全掌控、不漏管。2、对境外入哈、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哈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的管控措施,做到凡进必检、不漏一人、万无一失。3、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进入我市人员要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实行集中隔离,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后,可居家隔离,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第一个14天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如国家出台新的*策,按国家*策执行。二、持续强化入门管理1、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强化社区(村屯)包保,进一步发挥社区(村屯)干部、网格长、楼长、单元长“守门员”作用,切实守好社区门、村屯门、企业门,入门必须测温、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要发挥社区(村屯)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开放式老旧小区管控工作,尽快适应由封闭式管理向流动式管理方式转变。2、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实行为期14天(自封闭之日计算)的全封闭管理。在其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出入,被封控人员生活必需品由所在村或社区按有关规定保障。对居住居民全部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3、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向哈籍境外人员宣讲*策,组织引导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哈人员先行申报有关情况,入哈后主动向单位或社区申报登记。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入住场所要加强监管,建立登记报告制度,所在区县(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控,督促宾馆、酒店做好相关报告工作,坚决守住最后一公里。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和入哈人员所属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对不报、瞒报、迟报和不如实上报的,要追究相关外来人员和所属地区及单位责任。同时,规范群众举报制度,统一全市举报奖励标准,凡举报查证属实的、未曾登记掌握的,每人给予奖励元,并为其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三、医院和药店管理1、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度,特别是发热门诊要发挥其及时发现的“哨点”作用,第一时间对可疑病例进行收治隔离,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流向社会的传染途径,对拒诊等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严厉查处。2、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防护措施,医院防护流程管理,科学合理分诊、分流就医人员和护理人员,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坚决防止出现院内医务人员和住院患者交叉感染。3、所有药店对前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药的人员,继续实行原登记制度。4、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围绕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加强科研攻关,科学制定诊疗方案,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四、持续强化重点人群管理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出院患者核酸复检呈阳性,并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CT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加重,属确诊病例,应当医院进一步治疗。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现和影像学进展的,属确诊的康复期患者,应当继续隔离观察。2、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对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3、对过去28天未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的境外入哈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哈人员,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进行医学检测,确保应检尽检。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第一个14天结束后,继续进行居家隔离14天,并全部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5、凡是经过“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均呈阳性或IgM呈阳性的,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尽快诊治。6、进一步加大流调筛查力度,继续推进流调关口前移,扩大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范围,尽最大限度排查、发现、管控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五、持续强化重点场所管理1、对近28天内新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凡是其去过的公共场所要采取临时关闭管控措施,并全面进行消*消杀,达到防疫要求后再允许开放。2、对学校、商场、超市、监狱、养老机构、托老所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落靠划小管控单元、消杀通风等防疫措施,坚决杜绝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对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浴池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暂缓开复工。六、持续强化宣传引导1、各地、各级宣传部门要将疫情防控的常态化要求持续进行宣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警觉意识,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防控思想不放松、不松懈。2、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增强居民自律守规意识,倡导建立居民承诺制,教育引导居民加强自我防范,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真正使测温、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消*、洗手、通风等成为每一个市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和新的生活方式。3、加强对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减轻群众心理压力和焦躁情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情舆论,传递社会正能量。各区县(市)*委和*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以上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4月11日哈尔滨推迟初中毕业学年开学时间
根据哈尔滨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变化,经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哈市中小学后续复学安排如下:
一、原定4月17日初中毕业学年开学向后推迟,视疫情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开学时间。
二、已于4月7日开学的高中毕业年级继续上课,各区、县(市)、各高中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哈尔滨最新交通数据
本周,随着哈市高三年级复课,市区内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大,高德地图交通大数据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周报,提醒市民驾车出行注意这些路段车流量变化。通勤日早高峰拥堵道路TOP10:文昌街、三大动力路、和平路、跃兴街、红旗大街、中山路、通达街、东大直街、南直路、学府四道街。通勤日晚高峰拥堵道路TOP10:和平路、康安路、三大动力路、南直路、万宝大道、工农大街、*河路、红旗大街、哈药路、职工街。下周出行避堵提示:1、下周周一(13日)高峰拥堵延时指数预计达1.33,平均车速34公里/小时,将是一周内最拥堵的一天。2、下一周市区内交通高峰期上班流与上学流叠加,加之随着天气升温适宜出行,预计出行量将进一步提升,提醒市民驾车外出,注意近期拥堵程度环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几条街路:康安路(从景江东路到安阳路-由西向东)、和平路(从中山路到哈平路-由北向南)、三大动力路(从哈平路到通乡街-由西向东)、文昌街(由南向北)、宣化街(由北向南),以及南直路(由北向南)、友谊路(由西向东)。3月-6月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
为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国决定从今年3月到6月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多万人。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同时,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多万人。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的时候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财*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介绍,按照规定,现有的补贴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这次考虑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在疫情中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国务院决定,在3月至6月将上述人员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并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绥芬河“求援”
接受捐赠的物资类别防护物资: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酒精(75%及以上)、医用防护服、隔离衣等防护物。体温检测设备: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消杀物资:医用酒精、84消*液、医用洗手液及其他相关物资。接受捐赠的物资要求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所有捐赠物资原则上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进行统一调配使用,优先保障一线医护工作者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捐款也将全部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捐赠方与接收方认真履行捐赠手续,做好物资交接,物资保障组需严格进行出入库登记,建立使用台账,接受社会监督。捐赠途径联系人及付国强 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