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天水市罗家沟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天水市罗家沟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天水市经十路,为城市规划新区成纪新城与二十里铺新城之间的一条南北向重要联系通道,工程起于北山路(规划),北接三阳川隧道(规划),向南依次跨越成纪大道(在建)、藉河、天北高速(现状全封闭)、天北快速路(规划),之后落地与纬二路(南岸)交叉,终于羲皇大道,向南接天宝高速(规划)。本次拟建工程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路线长度约为1.36km。主桥采用独塔自锚式悬索桥,孔跨布置:49++85+38=m。引桥采用等截面混凝土梁桥,北引桥长m,南引桥长m。道路与北岸成纪大道和南岸天北快速路交叉口采用立交,其余相交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交。南北两岸各设置一处立交。工程主要内容为罗家沟大桥、南北接线立交、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总投资.3万元。
建设单位:天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工程施工主要产生施工噪声、粉尘污染等影响;营运主要产生噪声、大气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1)植被
本工程不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沿线几乎全为人工植被。项目建设的影响范围为线状,永久性占地对植被的破坏程度是长期的、不可恢复的,但项目建设后路线两侧设有绿化带,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补偿永久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故项目建设占地不会对项目区植被覆盖率造成大的影响。
(2)农业生态
本项目位于城区,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业生态系统,因此项目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态系统产生影响。
(3)水土保持
本工程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为9.25hm2,。在水土流失预测年限内,扰动后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33t,可能造成新增土壤流失量.87t。;水土流失产生主要时期为建设期;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为:流失土石方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危及工程运行安全、加剧当地水土流失治理难度。施工中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降低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桥梁施工、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施工废水包括桥梁施工产生钻渣及泥浆、混凝土养护、工程建设等,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藉河将会对其水质产生污染。
施工中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以减少施工废水的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的民用设施;桥梁基础施工在枯水期进行,桥梁在水中的基础工程采用围堰施工工艺,并将施工废渣、泥浆和淤泥运到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得倾倒在水体中。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集中进入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系统或达标排放。施工场地拦水、截水、排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前完成,距河流水体较近的路段,应修筑必要的拦挡设施后方可施工。
(2)运营期
本工程评价区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路面雨水径流会携带一定量的污染物,桥梁两侧设置排水沟,将桥面径流引入北侧成纪大道和南侧的羲皇大道下的污水管网,避免桥面污染物随路面径流直接进入水体。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上桥,并设禁止危险品车上桥的标识。
3.声环境
(1)施工期
拟建道路施工,机械运作及车辆运输噪声将对道路沿线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预测表明:昼间施工机械(单一)距施工场地40m外、夜间在80m处噪声声级值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禁止夜间施工。
(2)营运期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运行产生的交通噪声,沿线共有2个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预测表明:所有敏感点在在营运近、中、远期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达标。
4.环境空气
(1)施工期
拟建公路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土石方开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和引起的施工扬尘,以及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项目建设期间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蓬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应经常洒水,使路面保持湿润,以减少由于汽车经过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营运期
道路桥梁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沿线运载颗粒物的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因货物裸露产生的扬尘以及道路扬尘。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的CO和NO2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总量m3(自然方),填方m3,项目挖方全部利用,不足填方外购,项目不设取、弃土场。施工期应加强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集中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6.社会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城市交通发展和改善城市路网结构,可有效改善藉河通道规划,改善藉河沿岸景观。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工程。在征地补偿过程中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确保不出现次生环境问题。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策和当地城市及交通规划。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行*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如需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评价单位获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沿线群众及受本项目影响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广宁
联系-
环评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
联系邮箱: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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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9月20日